您的位置 首页 法律条文

对于管辖权异议驳回该怎样办 对于管辖权异议驳回有什么办法

对于管辖权异议被驳回可以:1、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,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。2、当事人未提出上诉或者上诉被驳回的,受诉法院应通知双方当事…

  对于管辖权异议被驳回可以:1、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,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。2、当事人未提出上诉或者上诉被驳回的,受诉法院应通知双方当事人参加诉讼。3、当事人对管辖权问题申诉的,不影响受诉法院对该案件的审理。4、对于管辖权异议被驳回可以提起上诉。

  管辖权异议,是指在民事诉讼中,本诉被告对受诉法院对本案的管辖权提出的质疑。管辖权异议作为一项制度,则是指被告提出异议,法院予以审查处理的程序规范。

  法律规定

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的解释(2020修正)

  第二百二十三条当事人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异议,又针对起诉状的内容进行答辩的,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,对管辖异议进行审查。

 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,就案件实体内容进行答辩、陈述或者反诉的,可以认定为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应诉答辩。

  法律依据

  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三十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,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,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。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,应当审查。异议成立的,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;异议不成立的,裁定驳回。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,并应诉答辩的,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,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。

本文由王师傅信息网整理发布,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。
联系电话
联系QQ
联系邮箱
关注微信
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

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

返回顶部